劉德華向加際娛樂追討賠償
劉德華跟加際娛樂的關係又再進一步決裂,昨日華仔旗下的公司入稟法院,控告加際娛樂侵犯該公司所擁有的影像錄音版權要求賠償損失及交還母帶。據知今次追討的金額涉及千萬,但加際方面對此事卻不願置評。
加際娛樂有限公司繼早前遭劉德華好友余偉國名下公司,入稟追討120萬元欠債後,昨再遭一間與劉德華有關連的公司入稟高院。原訴人Media Global Assets Limited,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Capital Time Development Limited(下稱CTDL)是原訴公司的單一股東,而劉德華是CTDL的香港授權代理人;答辯人 Catchy Entertainment Limited(加際娛樂有限公司)。
原訴人在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終止與訟雙方2002年12月1日所簽訂的一份特許協議,並發出禁制令,禁制答辯人侵犯原訴人擁有的影像錄音版權,未經原訴同意不可以複製及出售發行侵權影像錄音貨品。原訴人又要求答辯人交還根據特許協議所獲得的母帶,以及一切侵權物料,並就侵權作出賠償。
加際不願置評
據知今次事件緣起加際早前推出的《劉德華經典重現》唱片,因為華仔曾跟加際簽下合約,把部分歌曲版權簽給加際作為出精選碟之用,但必須要在雙方同意下才可推出,然而今次加際在未知會華仔的情況下推出了精選碟,故華仔方面便採取行動,以華仔歌曲的受歡迎程度估計,華仔今次向加際追討賠償,金額相信會超過千萬。
就此事聯絡華仔方面,其公司發言人表示其實他們早前已循法律行動向加際提出了一些問題,由於對方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故此入稟法院。而加際方面就表示不願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