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情爱不完》---刘德华 著
写这序,要说一个故事。 大概一年前,唱片公司负责人向我提议出版一本自传式的散文集,我想了又想,很为题材伤脑筋。
这十数年间,接受杂志电台的访问不下数百个,可以问的都给问了,可以回答的我也尽量回答了,还有什麽可言? 此事後来不了了之。旧事重提乃五年前我在台北市立运动场演出第一场後,群众给我的震撼,良久不能平伏;我跟唱片公司提出:我要写一本自传式的小说,将这本书的所有收入拨归「爱的连线」奖学基金里,聊表一点心意。 选择以小说形式撰写自传,并非想公开过去的一切,而是想大家能在阅读中重拾个中的趣味性,共来分享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因为有你们,我无悔任何的抉择。 浓情爱不完第一章:泰享村的小克星 从前对小小年纪的我来说,就像一个神秘莫测的年代,高不可攀,引人入胜。 我在大埔西北泰亨村出生,先由接生婆来家里接生,然後父亲才把我送去医院登记,拿出生证明。按照族谱,我的名字叫「刘福荣」,家里的人都叫我「荣仔」。「刘德华」是後来念小学才改的名字。 蓝天白云,阡陌稻田,绿水青山就是我的童年。 我的祖家是一座「品」字形的村屋,左右两边是住屋,中间则为家祠。家祠里面挂着一副对联和一列祖先的画像。每次我都要踮起脚,把头找很高很高才能看清楚他们的样子。 爷爷有次指着当中的一帧画像。「看,这是你太祖爷,在朝廷当官。」我「哦」的把声音拉得长长的,以示惊叹。爷爷满足的捻着一小撮白色的须笑了。爷爷很老了,老得我也不晓得他有多少岁。他脸上都是一点点的老人斑和深深的皱纹。我喜欢在他说故事的时候,猴在他身上,用小指头循着他脸上的小坑,从额头至眉心、至眼尾、至嘴角,一直来来回回地画画画。爷爷会因为此而跟乡里说:「我这孙儿将来长大了一定是大画家!」言若无憾,心亦喜之。 为了逗爷爷欢心,我偶尔也会画一、两张画。我最爱画彩虹,因为彩虹最容易画,一手抓七支不同颜色的彩笔,画一个半圆圈就行,简单又省事。除了当画家,我想我也有资格做一个捣蛋专家。我是泰亨村居民口中的「小克星」。 殃及池鱼的就连我父亲大人也不能幸免。犯罪纪录如下: 某日黑风高夜,我和堂兄、弟以及另一个村童阿内,各自找来一捆旧报纸和鱼线数条。我用刀片割出人形图案一大张,然後分别在人形的四肢上各系一条长鱼线,再用黑漆将纸张涂黑。 四人各执鱼线一端,躲上树枝头。风呼呼,野犬乱吠。 我擦擦手掌,静待机会。 半刻钟过去,远处终於有点小火光。 我压低声:「那是谁?」「太黑了,看不清。」「管他是谁,等了这麽久才来第一个,吓了再说!」「好,依照计画去!」我们各自打个手势。人来了,人来了。是个胖子。渐渐走近。我暗数:「一、二、三!拉!」四人手一扬,黑人纸影登时竖立地面。胖子给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跑掉了。 我喝采。阿内摆出胜利手势。「来,再来,再等下一个。」 下一个是女人,吓得蹲在地上哭。我们躲在树上忍俊不住。一连数个夜归人给唬着了,我们乐得嘻哈绝倒。 回家,门一打开,就听到父亲煞有介事在说话。他跟母亲说:「我看真的有问题。」「有什麽问题?!不过是你老花眼看错罢了!」 「怎会看错?! 这麽大的一个黑影。」他用手比画,「两颗眼珠还发光!错不了!」 「乱说,泰亨村一向好风水,从不闹鬼!」我站在门後,终於忍不住笑,一口气呛咳起来。 我涨红了脸走进去。父亲转头看看我,一本正经跟我说: 「荣仔,以後早点回家,山路那边少去为妙,要小心,别乱跑。」说完又回头跟母亲继续议论:「我准没看错,肯定没错 我跳上床,大被盖过头,躲在被里大笑。 为了自保,我决定把这小秘密好好藏起来,连爷爷也不例外。 一九六六年,我五岁。 那天一整天都没阳光,外头一早就下着毛毛雨。这样的天气最好到山边捉蜗牛。我洗好脸,胡乱抓了块馒头吃,一脚刚踏出门,母就喝住我:「荣仔!别玩得太疯!快下大雨了!」 我迫不及待得跑掉。天色真的越来越黑沉,接近晚昏,还响了几个闷雷。 我和两个堂兄捉了满满一小桶蜗牛。而我的胜利品是一只如小拳头般大的巨型蜗牛。我意犹未尽,拍拍一手的泥,朝堂兄招手:「来,我们再後山去挖,那边一定有更多! 我们走不了几步,就下起豆点般大雨。正在犹豫,身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回头。一眼瞥见大伯父气急败坏跑过来,脸色灰败。他一手抢去我手上的小桶,掷在地上,吆喝:「你们还在这里玩!荣仔!爷爷给车撞倒了!」我还来不及反应,大伯父已牵着我跑。我转身,一双脚刚好踏在那只巨型蜗牛身上,「0辟啪」清脆一声,蜗牛壳应声裂开。 慌忙中我回头,蜗牛身已践踏成一团肉酱。 雨花渐大。 从不觉离家的路是这麽的远。黑暗中只见一道白色的电光和四个狂奔的身影。终於到家。「品」字形大屋只有家祠那里闪着昏暗黄灯。我摔开大伯父的手,跑进祠堂。父、母亲都在祠堂里,双眼红筋尽现。然後我看到爷爷了。他放在祠堂中央,躺在一块木板上,身覆白布,把他整张脸完完全全盖过。五岁的我,心里面在存有一份犹豫 - 这是否就是大人口中的「死亡」 我不敢动,直到母亲把我抱过去她身边。「你爷爷给一辆大货车撞死了。」她哽咽。我看到我的大姊姊在流泪。原来哭,还为了失去心爱的人。家祠後来来了好多人。我挤到一角去。我捂着半张脸,静静看着爷爷被抬进一个方形长木箱里去。父亲搀着母亲,口中念念有辞。在这当儿我忽然想起:我以後还有没有故事听? 从前」的故事并没有说完呢!我把这问题翻来覆去地在心中想。想了很,仍然没有肯定的答案。 「荣仔!荣仔!」谁在叫我?我抬头。父亲示意我过去。突然间整个祠堂静得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我紧握着小拳头,走到父亲面前,旁边就放着那个方形的长木箱。不晓得什麽时候已盖上木盖子。父亲递来一枚长钉子。「荣仔,你是爷爷生前最疼爱的人,按俗例,他死後最後的一口棺木钉应该由你钉上。」 我半知不解的接过那口钉子<放在掌心,沉甸甸的,足有我的巴掌般长。我踮起脚,想看清楚长木箱上有什麽东西,父亲已一手把我抱起。 他扳开我手,要抓一把槌一子。我把钉子放在木板盖的左下方。我抬眼看看父亲。他点头,示意我提起槌子。我吸一口气,用力槌下那枚长钉子。 一下又一下,一下比一下沉重这是一九六六年发生的事。 刘德华个人文集 之 『浓情爱不完』第二章 从不浪费吃喝玩乐- 父亲是一个勇士。二十多年前一句「我要搬到城市生活」,把我们一家八口都挤到 城里来。本着勇者无惧的精神,父亲不理会亲戚朋友的反对,以及同乡的白眼,说走就走,其志如顽石。他这一着,教大家震怒多於惊愕。受人非议在所难免。每天都有一群三姑六婆在我家门前探头探脑,大发谬论。见到母亲走出来就装笑脸:「哎,刘大婶,搬去城里住,好风光!」非常讨厌。 而我也突然之间少了一班朋友,因为孩子的妈都不允许孩子跟我 们玩在一块。「叛徒!虚荣!」村里一些无聊的人都是这样骂我跟姊姊。我很生气。有一回实在憋不住气,拾起小石子狂扔那些人,打得他们头肿如 猪头,心里才宽了些。 有时我会想:若非父亲的思想新潮,一早嚷着起革命搬家,待搬到城里来,又得为生活劳心劳力,说不定我等刘氏嫡系早已活脱脱是个养尊处优,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十二少了。左手尾指留片小指甲,嘴角含烟,吞云吐雾,每天早上捧着心爱的金丝雀往燕云大茶楼钻,坐在靠 窗一张特别留位的抬子,品茗上佳的「马骝」。风花雪月,良辰美景,看戏操曲,闲来吊起嗓子哼一曲「牡丹亭 惊梦」,游戏人生。想得疯了。 可是父亲不是土皇帝,他只是个勇士。勇士都是注定要上沙场冲锋陷阵的。它的子孙也不能例外。 半夜,隔壁不知道是谁在播这样的一首老歌 (原曲:Whatever will be,will be) 当我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问我妈妈,我长大了将 会如何?我会漂亮吗?我会富有吗?妈妈这样回答我:孩子、孩子,将来你长大了能拥有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并不能预见未来。然後,当我长大了,我恋爱了。我问伊:我们面对的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人生?会如彩虹般的艳丽吗?一天又一天,地老天荒?伊温和地说:亲爱的,我们无法知道将来,但我们决定如何走面前的路,人生就如何呈现。 我靠在床头,推开窗户,让它一遍遍地唱下去。 生活有时会如一首毫无杀伤力的老歌,温柔轻软,在你耳边嗡嗡 嗡,搔得你耳朵发痒。 我在床头的茶几上随手拈来一本画册。影迷送的,上次在拍戏现 场亲自拿来送给我。我一页页揭开,全是历年来的照片。古装时装,台上台下,造型照、生活照…… 慢着-- 这是什麽? 我把刚才揭过头的一页翻回来。定睛一看,竟是儿时的一帧黑白照。大约六、土岁,拖着姊姊的手,还拎着一个小书包。照片都发黄了,我也忘了在哪里照的。但我依稀记得那已是我家搬出大埔後住在钻石山的事了。那时应该刚升小学吧。小小的手紧紧扣着姊姊的手,可是一双眼睛却飞去老远。这无意识流露出的神情,彷佛就是我跟我家人一直以来的关系--心连心,但却不曾亲过。 我小时候在家里头像半个哑巴,不说话,放学回家就做功课,然 後自顾自的看电视,自得其乐。母亲曾担心我有问题,把我带去庙宇求神保佑,我因此也被迫喝下无数杯苦涩难当的香炉灰神水。可是神水喝了也不见得开口,仍然沉默如金,母亲唯有暗担心。我有三个姊姊,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家里共有六个小孩子,再加上父亲经营杂货店和冰室,一天到晚人来人往,吱吱喳喳、闹烘烘 ,像个游乐场。居移气,养移体,我不可能性格如此。至今我仍说不出原因,既不是跟家人吵架,也不是生闷气,但回到家就自自然然闭起嘴巴,没话说。我们会一起在杂货店或冰室里帮忙,大家分工合作,一家人很开 心,可是一整天下来,我跟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十句。那一年,我,二姊和三姊和小弟都念黄大仙小学。我跟二姊同念下午班,每天都由她带我上学。我总是走在她前头,看东看西、踢石 子、踢汽水盖,越踢越远,然後-次都给她在身後大喝:「荣仔,别 乱跑!」给叫回去。放学时,她又会等我一起回家。两姊弟从不交换校园趣史,或是在课堂上受了哪门子的气,小小年纪已学会不唠叨、不诉苦,而且做得如此彻底。完全不像现在。现在我回到家就像一头学说话的鹦鹉,说个没完没了,而且爱置身热闹之中。有时候拍戏拍得累了,但回到家如果碰上姊姊和外甥女在座,我宁愿牺牲两个钟头的睡眠时间,也要跟她们瞎缠到底。唯恐她们一夜 之间变成哑巴,不再跟我说话。有时坐在那里听外甥女说话也觉得乐趣无穷,统统三岁至五岁,会叹气、含皱眉头,用稚气的声音说:「唉,我好烦呀!」我只能啧啧称奇,像她们这种年纪,何来烦恼?
刘德华个人文集 之 『浓情爱不完』第二章 从不浪费吃喝玩乐- 我从来没把属於吃喝玩乐的岁月浪费掉。大概是有点小聪明吧,念书外,我的时间都放在运动场上。每个学期开始,差不多所有的兴趣小组报名处皆收到刘德华的报名表格。书法、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跳弹网、康乐棋、 桥牌、游泳、跳高、跳远、竞跑,以及所有田径活动。除了上课,其馀时间皆通告密集。每天早上起床就开始恨太阳为什麽这麽早下山。上课听书、下课捣蛋,功课交齐,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学生:不是最好,但也不是最差的,弃之可惜,教之劳气,是数一数二最教老师 头痛的学生。 念高中三那年,面临选文、理科升班,每个同学都烦得满脸疮疮 ,偏我一个早已心中有数。班主任把我明去讨论:「刘德华,你打算选什麽科?文科吧,你的文学一向很不错。」我摇头,「我选理科。」班主任瞪大眼睛,百思不得其解。 我理直气壮回答:「我是中国人,中国人还怕学不好中文?反正可以选择,为什麽不给自己机会多学一些不懂的科目?如果选了文科,将来我只懂文科 ,但如果现在选择理科,将来除了理科外,我还懂文科的东西,平白多学一样学问,有什麽损失呢?」 哗啦哗啦,理由一大堆,说得班主任哑口无言。结果我当然照本意选读理科,还狠狠把老师的眼镜都跌破了。 那一年高中四的终期试,我的物理科拿了全年级最高分数奖。这是自从我升中试拿状元以来最威风的事了。我还记得升中试放榜那天,一早就回到学校等候派发成绩单。信心是有的,却万万没想到自己竟考到一级的成绩,是我那一年 那一届的状元学生。我拿着那张长长的成绩单,欣喜若狂,在操场上扬了一个老大的圈。同学争着抢去看,抢来抢去,得意忘形之际,终致乐极生悲。那张本来已传阅得霉烂的成绩单给五马分尸,撕得稀巴烂。我站在一旁哭笑难分。立刻想到跑去教员室借胶纸设法补救,但贴补好的效果差强人意。 我把它拿给父亲看时,它像一张废纸。父亲拿在手里直皱眉头,翻了又翻,看了又看,「唔--」他一 脸狐疑,半晌终於忍不住问:「为什麽好好的一张成绩单会变成这样?」「同学传看时不小心撕烂了。」「好好的传着看为什麽会撕烂?」「他们抢来抢去玩。」父亲的表情仍然是一副犹豫。我望进他眼里去,突然之间闪过一个念头,明白一切。 霍地,我整个人跳起来: 「什麽?!你怀疑我这张成绩单是假的?!」父亲像被看破心事,满脸尴尬。 我暴跳如雷。「我从来没有怀疑你的读书能力,况且念书考得好成绩是应该的 亲丢下这句话就走开。我懊恼得说不出话来。这算是什麽意思呢? 顿时我像给人泼了一盘冷水,闷闷不乐了好几天。但我并没有因此记恨父亲。我跟他都是脾气极臭,但又极快忘记不快的人,从来不记宿夜仇。况且毕竟年轻,可以把天下间的不愉快都一古脑儿丢弃,不玩白 不玩,暑假总不能白放!我把课本统统扔进衣柜,翻出一件件汗衣,每天玩得像野孩子般才回家。我一回玩得疯了,竟想到要去偷摘隔壁种的石榴,那里住了个潮 州籍的铁匠,早出晚归。我们这样那样的计划好进和退的路线後,我拍拍胸口,无惧地说 「让我去!你们替我把风!」 我卷起衣袖,双手一压就爬上铁匠家的屋顶。我蹑手蹑脚慢慢转身,正准备从屋顶跳下後园之际,突然间「轰隆」一声巨响,我整个身子穿破屋顶跌下去,然後连人滚到一张钢台子前。我「哎哟」惨叫,大腿外侧随即一阵麻痹,我本能地伸手一按, 糟糕!一手部是血!我低头再看,要命!伤口足见有半尺长,血流如注。同伴都吓呆了,一张张脸,青转红,红变白。我按着伤口,勉强撑起身子。朱强冲进铁匠的浴室拿出一条毛巾,我抢过来抹净地上的血迹。「赶快走!他们几个搀扶着我跑。我们一直跑了数条街才敢停下来歇息,但我已痛得冷汗直冒。我曲身坐在小巷里,检验伤口,一低头,即看到自己长满肥肉的肚子,不禁暗骂:「活该!胖得像头猪,难怪含踩烂人家的屋顶!」 英雄气短! 还以为自己懂轻功呢?可以飞檐走壁!结果我穿了一个月的长裤子,因为怕给父母看到腿上的伤痕而知道我的恶作剧。 时为大暑。本来应该穿短裤的季节,现在被迫天天穿长裤,热得大腿两侧长满热痱,又痒又疼,非常受罪。 於是我发誓要学好功夫。整个夏天都在学李小龙耍双节棍。我把家里的塑胶椅拆去两枝脚,用麻绳穿在一起就当双节棍舞,前後左右乱舞,屡击中後脑。如果某个暑假,你曾看到在钻石山头的小球场上,有四个高矮肥瘦的小子在舞双节棍,那我告诉你,其中那个胖的就是区区在下了!(另一个会不会是周星驰?) 刘德华个人文集 之 『浓情爱不完』第三章 可立七侠 导演喊「卡」,镜头前的搏斗才终止,大汉把紧扣在我喉咙的手放下,我从泥水中爬起。血浆还「卡」在我咽喉,我咽一口唾沫,不知为何呛了起来。茶水萍姊递上暖水壶,我漱了漱,把血浆冲出口。大德站得远远的,绕着双手靠在下巴上,表情呆滞。看见他这模样,我才想起自己在这沙滩上已轧了两天两夜戏了。 我挥挥手,示意他替我拿汗衣来更换。他没留意到,原封不动靠在一旁。「大德!」我没好气喊,他这才如梦初醒。我做了一个抹身的手势,他钻进车厢找去。我席地而坐,抓起一把泥沙。奇怪,拍了这些年戏,竟从来没拍过沙滩漫步的镜头。永远都是前无去路,後有追兵,跑跑跑、跑个半死,大杀风景。什麽时候才可让我念念:婉君表妹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的对白!「累得眼皮也撑不开还笑得出!」 大德走过来把衣服递给我。「大德!」我兴致勃勃跟他说:「如果我早十年去台湾发展,说不定可以牵着林青霞的手,尽拍一些沙滩漫步、喁喁细语、海誓山盟 的戏了,不用像现在这样打得焦头烂额!」「你不唱歌了?!」他风马牛不相及地搭了一句。我没好气看看他,啼笑皆非,他总有办法把人气得血脉沸腾。 收工的时候已是凌晨四点,我把余佬叫出来吃消夜。他睡眼惺松来到,劈头第一句就咒骂:「你不去做牛耕田,平白浪费了一身精力!」 我还想做十二少呢!我忘了告诉他。八岁那年,已习惯早上五点钟起床,帮父亲准备冰窒的早市。冰室早上六点开门,由父亲主持大局担大厨,母亲跟姊姊负责做配料,而我则负责清洁和运送自来水的工作。那时候家家户户都需跑去于亍头的公众亍喉拿自来水,我是家中长子,当然得负起这责任。每天运八大桶水回冰室,四桶用作洗碗,四桶用作食水。小小年纪居然也力大无穷,从不假手他人。冬天走在路上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天黑漆一片,月亮还未走。偶尔抬头还看到星星。我记得在作文时写着:每天早上,我披星戴月上路去,虽然辛苦,但很开心。 老师在我稿上批注:错用成语,「披星戴月」非如此用云云。我没有争辩。住在象牙塔里的她,永远不会在冬晨抬头看天上的星和月 我喜欢「钻石山」这个名字,可以唬人。外国记者问:「刘德华,你小时候住在哪里?」 「Diamond Hill。」我说,咪咪嘴笑。每次都看到洋鬼眼珠里发出一道蓝光,像颗钻石。当年爸爸离亲叛众,不辞艰苦地从大埔老远搬至城里来,大概就是深信钻石山有遍地钻石,所以选择此地落地生根。 父亲是一个有趣的汉子,思想保守但行为新潮,不甘心一生背着传统架子,因此老爱在有意无意间肆意离群,干点「惊天动地」的事 来哗众。很早很早以前,父亲已跑去学洋鬼烫头发,用夹子夹,一小圈一小圈,差点没把我们一家的嘴巴都笑歪了。六○年代末期,当大家还是流行收听空中播音时,他跑去扛了部电视机回家,先是黑白,後来嫌黑白不够「抢」,又去买了部彩色廿四寸的回来,在家设观众席,收一毛钱看三套片的价钱,做起亍场生意来。别小觑,这门生意倒也客似云来,我负责在黑板上写「业务报告 」:黄太太一毛,李大婶两毛,张伯一毛;黄太太有事早辞,退回五分;张伯中途加人孙女,加收五分。一手字就是自那时候开始练的。 有个晚上,观众散席後,母亲给了二姊两块钱,嘱她带我和弟弟 去吃消夜。那时候两块钱也满大的,云吞面(馄饨面)才四毛钱一碗、净面 (阳春面)则卖两毛。姊姊拉着我,我背着弟弟,三人行。走至联宜路三叉口,那里有个菜市场,夜里摆了很多小摊子,有吃有玩的,像个闹墟。我们经过一个玩赌钱的摆档,姊姊忽然停下脚步,全神贯注望着 档主手上玩弄的扑克牌。「你看什麽?」我问。她神经兮兮地把嘴凑近我耳朵:「我看到那张底牌,是一张『小丑』。」「我不信。」我说。 於是我们站在那里等档主揭牌。咦?竟然就是姊姊说的「小丑」。我无法置信地看看她。「你碰巧!」我又说。「好,再来一次。」她想了想,「这次开『皇后』。」 一揭,果然是!我半信半疑,开始蠢蠢欲动。姊姊又试了一次,全中!一连三次,不得不信邪。贪念夹杂好奇,我怂恿姊姊拿五毛钱出来赌一局。
刘德华个人文集 之 『浓情爱不完』第三章 可立七侠 「『小丑』。」她说。揭牌,是「皇帝」!输了,我和姊姊一齐跺脚。不怕,这趟输了运气,再来!姊姊聚精会神,双手合十想了想,「『皇后』。」她说。 我放下一块钱,心忖这次一定要连本带利归本才行。揭,又是「皇帝」!我跟姊姊面面相觑,呆在一旁。怎麽一回事?!刚才的法力跑到哪里去?我拿着手上剩下的五毛钱,心如吊桶。而当姊姊迳在犹豫之际,我已狠下心。我把硬币夹在掌心搓搓,又对着它呵一口气。「这局一定是『小丑』错不了!」我按着自己的胸口。姊姊双手紧握,大家屏息以待。牌子一揭。嘿!完旦! 五毛、一块、五毛。两块钱的消夜统统输光。我咬咬唇,叹口气,认命好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头一次跟流行曲引起共鸣。我跟姊姊决定回家对父母讹称吃了消夜。我看看身後一直没出声的弟弟,原来他熟睡了,一定不晓得刚才 发生什麽事。我很放心。回到家还装饱嘴相。 母亲随口问:「吃了什麽?」 我也随口答:「炒面和稀饭。」 谁也料不到一直睡得像头猪的弟弟偏在这当儿醒了。他张眼就说: 「我肚子很饿。」 登时一家八口都瞪大了眼。我看见姊姊眼珠子也掉下来。「不是说吃了炒面和稀饭的吗?」父亲问。「没有吃过。」弟弟又说。父亲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我睨着弟弟。「搞什麽鬼你们?钱花到哪裹去?!」他厉声问。我哑口无言。终於由姊姊和盘托出。无需押後再审,「赌博」罪名即时成立。死罪一条,逃不了! 父亲怒得青筋尽现,跑去抽起架帆布床用的木棍,二话不说当头 狠打!我受了不下十数棍,事後被发觉打得肥肿难分。姊姊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样受罚,给父亲用地拖棍打得呼呼叫。这是父亲第一次打我。「後悔没早点跟师父学洪拳呢!」余佬打趣。我笑着附和。说起来我跟余佬还是同门师兄弟,我们同拜一位老师父学洪拳。但这又是後来的事了。学洪拳当然不是用来对付老爹的,我很清楚是自己做错了父亲才打我。 这些年来,父亲只打过我两次。另一吹是在我念高中一那年。 学校终期试考英文科那天,同学甲走过来挑衅: 「刘德华,你胆子大吗?」「胆大包天!」我拍拍胸膛。「你敢不敢在礼堂考试时,带骰子进去掷骰子答题目?」「这有什麽不敢的!」我扬一扬眉。「好,就这样决定,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好,一言为定!」我跟他击掌。我把他给我的骰子带进试场,掷到一点就填A,掷到两点就填B ,不消半刻钟就把五十条的选择题做好。我是全场第一个把试卷交出去的学生,离开礼堂前,我还回头向 他做了个鬼脸。 可是这次逞强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成绩单发下来,我一看,天!英文只得八分。这算是分数吗?我羞得不敢抬起头来。英文科的老师也接着叫我去训话:「刘德华你知道自己就读的是英文中学吗?英文科不及格是不准升班的。」 意即这个学期我要留班。我想告诉她,我真的不知道这规矩;我要知道了,也不会选英文这科来逞强,挑别科好了,绝不会跟自己作对。我硬着头皮回家,一路上感到身上的细胞不断死亡。一只脚刚踏进家门,母亲就问:「荣仔你这学期考第几名?」 我噤若寒蝉。父亲留意到我一反常态,心中已有了底。我把成绩单拿过去给他看。「怒发冲冠」就是父亲当天的样子。他一记耳光打来。「啪」的一声,清脆俐落,掌风凌厉。我痛得金星乱冒,半边脸迅即滚烫起来。空气突然间凝住,直到我「哇」的哭出来。屋里同时有七对眼睛看着我,或愤怒、或怜悯、或同情、或惊恐 、或垂惜。我完全没有藉口原谅自己。我很知道自己不应这麽任性和顽皮。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也令我很难受,我觉得很受了一点侮辱。我宁愿再受棒打,也不愿捱这一记不留情面的耳光,所以益发哭得厉害。 父亲罚我跪。吃晚饭的时候,更把我撵出门外站,一直站到凌晨 两点。我向父亲认错,跟他保证下一个学期会发愤图强念好英文。当然这也是我挽回面子的时候。从学校状元「沦落」为留班生,我在姊弟面前的「地位」真如急 坠的升降机般,「刷」的跌至低点。也许是自己敏感,但有时弟弟的一句「我为什麽要听你的话」却教我觉得十分刺耳兼气结。换作从前,我会振振有辞反驳一番,但此 时唯有「咕」一声把气吞下肚里去。姊姊的话我要听,弟妹的话我也要听,在家里我简直完全没有立足之地。幸好这口乌气终在我英文考到九十七分时给痛快地吐出来;我又开始活跃校园。 有追逐的地方就有我。刘德华永远是最容易缉拿归案的顽皮学生。老师只要往操场上一喊:「刘德华!」操场上就立时有「刘德华 」这个人走出来自首。百试百灵。我、余佬、小权、肥胡、朱强、阿伟、李景生绰号「可立七侠」 (可立中学)。观其名,便知是好打不平,除强扶弱之辈。黄大仙警署派了一队少年警讯的男生来学校教我们空手道。 开头大家非常兴高采烈,纷纷报名叁加,几节课下来,渐渐发觉对方空有来头,实际功夫欠缺,免不了扫兴。这也算了,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可立七侠」这般精英云集。两队人一直相安无事,和平共处。直到後来发现这班无耻家伙籍教功夫之名亲近我们学校的女生, 挂羊头卖狗肉,且自命不凡,其中殃及李景生的小女友。士可杀、不可辱。这下子气可下不得,血气方刚,打了再说道理。 我以「可立七侠」的名义向「少年警讯」立下挑战书。乙某被派作「少年警讯」代表,站出来讨价还价:「你们这班小瘪三,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 余佬摇晃他的大头,道:「少说废话,形式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 乙某想了想,狡猾笑道:「那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 我听了,装出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说:「要去黄大仙警署打,我们不如报警好了,嘿!」 最後大家议定去附近的一所社区服务中心里决斗。战程,不赘述。 战果,七比零。 「可立七侠」以压倒性姿态胜出。「骄傲」都写在每张年轻的脸上。 「我们竟已相识十八年了。」余佬忽然感慨。「是呀,时间都刻到脸上去了。」我笑说。「你说什麽?」余佬把声音略为提高:「鷚?」 他重复。我想起「窈窕淑女」里,赫金斯教授如何矫正柯德莉夏萍的发音 ,改天我也要买一大堆玻璃珠子塞进余佬口里